國立金門大學交換生申請 2021-10-26 09:29:58

公告事項:

一、申請資格:本校修業滿1年之學生,不含休學生及在職專班學生。

二、交換學校及名額:國立金門大學計5名。

三、交換期間:110學年度第2學期。

四、應備資料:有意申請者,請備妥以下資料經系所主管核章後,送教務處課務組辦理:

(一)申請表乙份(請自行下載)。

(二)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。

(三)修課計畫書乙份(請自行下載)。

(四)監護人同意書(請自行下載)。

(五)其他能說名申請者優異性之相關資料,如參賽獲獎證明等。

五、受理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110年11月26日(星期五)止。

六、其他注意事項:

(一)有關交換生規定及其他注意事項,請詳閱「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內交換學生作業辦法」。

(二)校內甄選結果預定於110年12月中旬於學校首頁及教務處課務組網頁公告。

(三)通過甄選學生僅先取得本校推薦資格,需再經國立金門大學審核以確認錄取與否,審查結果另行公告之。

(四)學生經錄取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後至下一學年入學或申請保留,若無法按時至合作學校就讀,錄取資格隨即取消。

(五)學生交換學習期滿,請依本校學分抵免辦法辦理抵免,其修習科目、學分數、成績之採認或抵免由各系所或開課單位依權責認定。

(六)相關申請表格請至教務處課務組網頁下載。

七、甄選流程及日程表:請詳閱國內交換學生甄選流程及日程表。